企业新入网电子口岸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电子口岸企业信息入网
二、事项类型:审批
三、设定依据:
(一)《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2001年第1号)“三、企业办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用户身份认证和资格审核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和《报关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外汇核销资格证明等文件资料。”注:办理携带材料详见第十二项。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子口岸建设的通知》“(九)电子口岸委设在海关总署,作为电子口岸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子口岸入网资格审查流程的通知》“三、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各地分中心接受企业的入网申请,为企业申领电子口岸用户法人卡及操作员卡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办理(实施)机构: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长春分中心
五、法定办结时限:无
六、承诺办结时限:自收到办理材料齐全起3个工作日
七、结果名称:中国电子口岸卡(UK卡,密码钥匙,IC卡统称为电子口岸卡)
八、结果样本:无
九、收费标准:无
十、收费依据:无
十一、申请条件:具有合法进出口经营资质的企业
十二、申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纸质版1份(不盖章);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复印件纸质版1份(不盖章);
3、《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或《海关注册登记证》(不盖章)(复印件纸质版一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和 操作员身份证复印件纸质版 各1份(不盖章);
5、《授权委托书》(企业自行办理出具,需盖公章)(复印件纸质版一份)
6、企业办理业务情况(邮寄办理业务企业填写,需盖公章)(原件纸质版一份)
十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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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同一企业,同一人只允许申请一种人员信息。具体说明:法人卡(目前已具备操作员卡全部功能)和操作员卡不允许是同一个人,同一人也不允许申请多个操作员,同一人已经申请操作员卡不允许同时申请报关员卡。
十四、办理形式:邮寄办理或现场预约办理
十五、到办理现场次数:无
十六、审查标准: 《海关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2001年第1号)“三、企业办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用户身份认证和资格审核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明》和《报关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外汇核销资格证明等文件资料。”注:办理携带材料详见第十二项。
十七、通办范围:长春海关关区
十八、预约办理:企业提前打预约电话0431-84601888,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
十九、网上支付:无
二十、物流快递:
邮寄地址:长春市临河街5466号长春兴隆海关电子口岸综合业务部,
电话:0431-84601888
二十一、办理地点:
长春市临河街5466号长春兴隆海关电子口岸综合业务部
二十二、办理时间:
1-4月,10-12月:周一到周五(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5-9月:周一到周五(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二十三、咨询电话:0431-84601888
二十四、监督电话:0431-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