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D2C ( Direct To Consumer ) ?
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用户针对产品体验心得,借助互联网进行互动推荐活动,并且通过推荐获得积分、或者消费券或者现金,自主进行推荐分享。
D2C营销是指公司直接面向消费者进行营销推广的行为。开展D2C营销的公司会直接通过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播客等渠道触达消费者,帮助消费者快速完成品牌选择。在渠道选择上,D2C公司通常不考虑传统的电视,广告牌和杂志等渠道。
模式解析
企业(Business):模式主导方,负责平台构建、维护、管理及营销推广。
经销商(Distributor):模式链条方,负责执行网购订单销售、商品配送。
客户(Consumer):模式参与方,网购、投诉、建议。
D2C模式其实包含了三层主要关系:首先是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供销关系,即企业可通过平台掌握各经销商库存与销售状况,并将来自网民的订单转交至经销商手上,而经销商可通过平台向企业发出订货;其次是经销商与网民的买卖关系,经销商在接到转移订单之后,根据临近消费者的终端销售点,实现最终的线下配送交易;第三,是企业与网民的主客关系,企业通过平台,与消费者形成互动,即能了解消费者关于商品的建议,亦可以通过处理客诉,及时发现隐藏在渠道方面的问题。
D2C模式原理解析
企业主导构建D2C平台模式的一个最大优势是可以最大化发挥线下经销商的优势。与一般B2C平台只有大区域性质的配送仓储中心不同,D2C实现了化整为零,配送物流更为直接、高效、便捷。简而言之,真正实现了同城配送甚至社区配送。
D2C可以带给企业什么?
企业面临的网络营销方面的危机,一种属于公关型的危机,比如网络曝光;一种属于市场型的危机,即经销商甚至个体自然人以开设网店方式扰乱市场。网购风潮带来的是合法渠道商或者不法个体蜂拥而至,给企业品牌声誉造成巨大危机与隐患。
D2C模式即是由企业总部构建统一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解决各地经销商在网购方面的各自为战,以及混淆视听的假冒网购平台现象。原则上,企业总部不直接参与网购销售,只负责订单信息的中转,但考虑各个企业市场布局的现实情况,对于一些线下终端尚未完成布局的地方的订单,企业总部可负责客户订单处理或者转交给临近城市经销商。
归结而言,D2C可以给企业在市场发展过程中带来以下几方面的益处:
一、助力经销商上网,实现线上线下(O2O)销售网络的无缝对接。经销商不必单独尝试电子商务,而由企业统一建立,利用现有的线下销售网点,快速实现网购落地。
二、拓宽销售渠道,实现渠道密集切入与布点。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电子商务依然只是传统销售渠道的一个补充,并不能取代传统门店方式的销售网点。通过建立D2C平台,企业不仅填补了网购市场的空缺,还弥补了暂时线下渠道尚未涉足的市场的空白,为今后线下网点布局探路。
三、集中管控,消除网购隐患。把电子商务主导权收归企业总部,实现网购平台机会均等,信息公开统一,能够很好地避免各地经销商擅自涉足网购市场而出现的诸如价格混乱、变相串货等问题。
四、为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网络营销创造无可比拟的平台支援。企业网络营销活动需要一个能够实现网络互动的平台,继而才能更好地实现线上线下活动的对接。传统的-全球品牌网-企业官网更多地只是承担了一个信息广告而告之的简单功能,而无法很好地满足比如团购、SNS等网络行为,D2C则可以凭借强大的商品网络与多复合功能实现这些。
D2C直白密码:企业自己做京东商城
其实,D2C模式,就是企业通过网络平台整合各地经销商,集中统一上网。直白而言,就是企业自己做京东商城。区别在于,企业原则上不直接参与对消费者的网购销售,而只负责消费者信息订单的分拣,企业只做对渠道商的批量发货,最终与消费者的销售执行依然由线下经销商实现。
与京东商城等B2C网络渠道商不同的是,企业不需要单独重建仓储物流中心,利用现有的线下渠道布局,就能够很好地实现商品快速配送至消费者手上。这样对避免因为物流造成的时间延误、商品二次损坏有很好的帮助。
D2C:如何解决财务问题?
整个平台对于消费者而言,存在两个卖方主体,一个是企业自身,一个是经销商,对于网购的消费者而言,看起来存在钱付给谁,而企业与经销商之间谁收钱的问题。
企业与经销商的关系,各家不同,尤其是涉及返点、提成、折扣等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这种复杂的关系可能产生的副作用转嫁给消费者。给消费者一个明确且有保障的支付方式,是网络销售最为重要的环节。因此,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建议建立统一的网购账户,消费者的钱经由企业专门账户再转各经销商,可以减少客户与网购消费者的财务风险。当然,如果认为由经销商上门送货时收取更适合,也未尝不可。只是这样,对于企业而言,一旦最后的交易环节出现问题,便很难与经销商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