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类型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单位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业务。
3、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4、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是指存款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账户分为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
(1)Ⅰ类户(“金库”)
银行可通过Ⅰ类户为存款人提供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服务。
(2)Ⅱ类户(“钱包”)
①Ⅱ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
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户还可以办理限额存取现金、限额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
③上述“限额”办理的业务,日累计限额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为20万元;但银行可以向Ⅱ类户发放本银行贷款资金并通过Ⅱ类户还款,发放贷款和贷款资金归还,不受转账限额限制。
(3)Ⅲ类户(“零钱包”)
①Ⅲ类户可以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
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Ⅲ类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
③Ⅲ类户任一时点账户余额不得超过2000元。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财政部门为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是存款人在其注册地或住所地行政区域之外(跨省、市、县)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根据存款人、用途的不同,可以是异地基本存款账户、异地一般存款账户、异地专用存款账户、异地临时存款账户或者异地个人银行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