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转内销指原来已经出口到外国的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经由各种渠道返回本土销售。
出口转内销,狭义是指本来打算出口国外的产品,因为各种原因(如贸易壁垒、国家政策的变更,本国与外国的关系发生变化等)不能出口到国际市场,厂家或商家为了减少损失,将货物在本国国内销售,或者是出货到国外后,在核销单过期之前未能收汇并核销的。当发生出口转内销之后,本次出口的这批货将由出口的商品变成内销的商品,不能再被定义成出口商品了。
广义上的出口转内销是一种经营手法的转变,指的是经济危机背景下,原来外贸出口型企业受到国际市场消费的压缩,产品销售压力加大,企业为求生存,把销售途径从国外市场改为国内市场,通过转内销的方式来获得商品出售的新渠道,进而求得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成为企业在危机中寻求出路的一个途径。国内企业掉头转向做内销,不但可以消化库存,还可以通过促销等手段尽快实现资金回笼,加大企业的利润度和资金周转率,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通过这样一个转向的机会,还可以拓展产品在本国国内销售渠道,增加企业和品牌的知名度,增加市场机会。
对于中国而言,在计划经济的时代(1950 - 1978)“出口转内销”这个词有时候用来形容质量比较好的中国产品。在当时,中国往往把质量比较好的产品用于出口,质量不太好的产品留给中国国内消费。“出口转内销”的货物往往质量比较好,而且由于货物已经生产,且外贸产品一般不在企业库存之列,有时会低价抛售兑现。在中国计划经济的时代,“出口转内销”的商品有时候是价廉物美的代名词。
中国的出口转内销的形成原因包括:
一,国产商品由于贸易壁垒等贸易障碍原因,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需要返回国内;
二,国产商品由于国家政策的变更不能顺利到达目的地,需要返回国内;
三,国产商品由于本国与外国的友好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无法到达目的地,需要退回国内;
四,由于产品质量或经济纠纷或其他原因(如船期延误)需要退回国内,或退回国内是更合适的选择。
在中国海关每个月的进出口贸易统计表上,有奇怪的一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进口”,在2006年末,这个数字的年度累计达到733.6亿美元,如果仅仅看数字,这已经超过了当年中国全年从美国的进口额,也就是说,在2006年中国是自己的第六大进口来源地。这部分中国国货只是在文件上貌似打算出口,实际上并没有。
这个就是国货复进口的数字。按照中国海关的解释,国货复进口,就是指重新进口已经出口的中国产品。这其中,有因为质量问题和经济纠纷而被退货的产品,有跨国公司全球产业链的布局考量,但更多的国货复进口是和加工贸易联系在一起的。
在1980年代之前,国货复进口有一个中国人更加熟悉的称呼——“出口转内销”。1980年,中国国货复进口2400万美元,大部分来自海外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