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代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网站进行查询。不仅可以了解到行政区代码,而且可以查看行政区代码的更新情况。
行政区代码又称为行政代码,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识别符号。一般执行两项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和《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10114-2003)。
由9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相当于机关单位的身份号码。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行政区划代码由民政部门确定、发布。该标准对我国县以上行政区划的代码做了规定,用六位阿拉伯数字分层次代表我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的名称。
扩展资料:
《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补充和拓延,它规定了表示乡、镇(街道办事处)一级行政区划的三位代码。
代码从左至右的含义是:
第一、二位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三、四位表示市(地区、自治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其中,01-20,51-70表示省直辖市;21-50表示地区(自治州、盟)。
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县级市、旗)。01-18表示市辖区或地区(自治州、盟)辖县级市;21-80表示县(旗);81-99表示省直辖县级市。
第七至九位表示乡、镇(街道办事处)
为了更详细地反映乡镇以下区划情况,国家统计局补充了三位表示居委会、村委会的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