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若干政策》,广州拟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总部企业,按照现行招商政策给予资金支持。
《若干政策》明确,广州每年将遴选一定数量的跨境电商“麒麟”综合服务企业:服务进出口企业超过50家以上,被服务进出口企业的年线上交易额达到3亿元以上(含3亿元)且纳入广州市统计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B2B和B2C平台、第三方服务企业),对首次进入名单的给予封顶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同时,广州市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通过的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通过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在跨境电商产业园方面,广州根据省制定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标准,支持园区提供报关清关、支付结算、税务保险、软件开发、大数据分析、融资孵化、培训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另外,广州还将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跨境电商“鲲鹏”产业园区(集聚区):产业特色鲜明、使用面积达1.5万平方米以上,园区入驻有纳税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达30家以上且年跨境电商进出总额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同期入驻企业中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占比75%以上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给予运营主体封顶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品牌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将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品牌出海”行动,加大以自主品牌出口,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成长型中小微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每家给予封顶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优秀龙头跨境电商“品牌出海”企业,每家给予封顶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除了品牌出海,广州还支持企业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即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海外独立站,对企业用于云服务(SaaS)工具年服务费、海外独立站建站装修费用及推广费用等给予补助,并支持跨境电商直播业务发展。
在仓储物流方面,广州鼓励跨境电商仓储物流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对跨境电商企业租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仓库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给予不超过10元/平方米/月、单家企业不超过150万元/年的补助。
同时,广州鼓励引导企业扩大海外仓布局、丰富海外仓服务,对被商务部遴选为优秀海外仓实践案例的海外仓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广东省公共海外仓认定的海外仓运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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