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费也叫做停泊费,停泊费是指对停泊在港口码头泊位、浮筒和锚地的船舶征收的费用,通常按船舶吨位、长度和停泊时间为计费基础。
码头费也叫做停泊费,停泊费是指对停泊在港口码头泊位、浮筒和锚地的船舶征收的费用,通常按船舶吨位、长度和停泊时间为计费基础。
停泊费按作业性质可分为生产性停泊费和非生产性停泊费;而生产性停泊费按船舶的性质又分为内贸生产性停泊费和外贸生产性停泊费。
对于生产性停泊费交通部颁布的收费规则都有明确的费率标准,2005年颁布的内贸收费规则增设了内贸生产性停泊费;而非生产性停泊费一般由各港口单位自行测算确定。
停泊费的征收:
1、我国外贸港口
我国沿海外贸港口,对停泊在码头和浮动进行装卸作业的船舶停泊费费率为0.20元/净吨(马力)/日;对停泊在港口锚地的船舶停泊费费率为0.05元净吨(马力)/日。船舶在同一航次内,多次挂靠我国港口,停泊费在第一港按实际征收外,以后的挂靠港口给予30%的优惠。对下列停泊在码头的船舶停泊费费率为0.15元/净吨(马力)/小时:
(1)装卸货物、上下旅客完毕4小时后,因船方原因继续留泊的船舶;
(2)非港方原因造成的等修、检修的船舶(等装、等卸和装卸货物过程中的等修、检修除外);
(3)加油、加水完毕后继续留泊的船舶;
(4)非港口工人装卸的船舶;
(5)国际旅游船舶(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的涉外船舶除外)。
2、国外港口
国外港口停泊费的计收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