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听到有些同事得知国外通过诸如DHL ,FEDEX等快递公司寄过来的样品,需要自行安排或者委托DHL等的代理进行货物清关,又或者快递公司派件时要收取关税,会感到不可思议。仔他们的理解里,这种寄送简单样品的快递,应该是免于清关,免于税金,直接如同国内寄快递一般简单的。于他们的认知里,只有通过如装集装箱的海运或者空运的一般贸易,才需要清关和付税的。
实际上,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不管国外寄送的任何东西,不管是一份普通的文件还是一件无商业价值的样品,都是经过清关程序的。只不过通过快递公司渠道而走的清关模式,为快件清关,快件是可以利用电子报关方式(即EDI)在货物到达口岸前,利用发件方提供的货物资料完成清关,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缩少货物在口岸的清关时间。
而快件清关分为KJ1,KJ2,KJ3和D类。其中KJ就是快件的拼音首字母。
而海关则会把货物分为货物I类,货物II类,货物II类。
货物I类:是指海关现行法规规定限值内予以免税(CIF 400 CNY以下,有特殊进口监管条件的除外) (适用KJ1,KJ2)
货物II类:超过海关现行法规规定限值(CIF 400- 5000 CNY)的货样广告品,但是限制的进口,配额管理的货品,需要对外付汇的不包括在内。(适用KJ3)
货物III类:以上除外的商品。(适用D类)
可以参照以下
项目
类别
申报方式
备注
文件
KJ1 申报
直接EDI申报
私人物品
私人物品申报
海关根据进口目的和停留时间,数量合理和自用性是否允许以此模式清关
无商业价值的免征税货物样,广告货品
KJ2申报
价值在CNY 400以下,EDI申报
需要征税的货物样,广告货品
KJ3申报
限制的进口,配额管理的货品,需要对外付汇的不包括在内(价值在CNY 5000以下)
其他货物类快件
按一般贸易形式正常申报
适用于上述1到4项意外的进口货物
很多时候本可以用KJ3方式清关的样品,能够快速地到达手里,却偏偏变成了正式清关模式,造成清关手续麻烦,时间长,除了因为上述海关制定的各种规则限制外,往往更多都是一些人为的疏忽和误解而造成。
注意点:
1.所谓的价值,比如属于KJ3的价值CNY 5000以下,是指CIF 价格,而有些人认为只要我的货物样品价值在5000 CNY以下就可以了,这是错误的。
CIF = (FOB +实际运费) /(1-0.3%)
0.3%为保险费率,这个是DHL的公式,其他快递公司采用的保险费率或有不同
2. 样品也是有价值的。很多人认为对方寄样品,我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货物费用,也就是认为这个样品免费,不具有价值。实际上,应该是不具有商业价值,比如一支笔在市场上一般是卖1USD的,对方作为样品送给你,那么可以认为不具备商业价值,而它实际上的 价值是1USD左右。海关内部是有一个价格系统的,它们可以通过相关资料对物品进行一个价格判断,因此往往在快件发票上价格为0的,就容易导致扣关并要求正式申报
3.货物描述含糊。快件公司在接收国外公司预报时,是会将品名翻译来申报的,如果太含糊太笼统的货描,则容易引起海关注意和怀疑,要求正式申报
4. 注意价格不要矛盾。比如发票写的是CIF 价格2 USD ,但是这个50KG, 1.5 CBM的货物从美国快递过来,运费低于2USD的可能性非常低,那么海关必然提出异议的。切实了解运费,CIF价格至少要以货物价值加上运费来合理填写,否则按照FOB条款来写发票。
5. 一般来说KJ3默认是CIF 5000 CNY以下,150KG以下,但是最好不要超100KG ,即使价值是CIF 500 CNY, 如果重量是1000 KG,那么还是准备一般贸易形式的正式清关吧。海关一般要求的是合理数量范围,当然的确有些价值很低但是很重或体积很大,就要具体分析和相关快件公司研究对应了。
6. 不管任何KJ形式申报,海关都是有权力扣关的。所以KJ申报不是100%快件形式清关的,所以做了所有准备符合后,还是要祈祷海关不要查货扣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