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海运集装箱私藏近60万支烟花爆竹!这些企业将受罚!据本站了解,近日,广州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第1类危险货物(爆炸品)烟花爆竹一批,共计57.6万支、重约8吨。目前,已根据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置。
此前,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关员根据布控查验指令,对一票出口货物进行查验。打开集装箱后,现场关员发现集装箱内并未装载“打气筒”等货物,同时在若干用简易编织袋包装的纸箱内查获未向海关申报、没有任何危险品标志且未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生日烟花焰烛一批。经现场清点,该批生日烟花焰烛达57.6万支、重约8吨。
生日烟花焰烛内含火药成分,用明火点燃会喷发烟火,火花喷射口温度可高达700至800摄氏度,能灼伤人体、引燃物品,属于烟花爆竹范畴。这些藏身普通集装箱里的烟花爆竹在高温下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存在巨大安全隐患。
此外,近日,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关员也在对一批出口货物查验时,查获80万个未申报打火机。这批货物申报为卷笔刀、奶瓶、塑料勺子等杂项物品,但夹藏大量未申报的打火机,仅以纸箱简易包装,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目前,已转移至危险品专用监管仓库,经鉴定,为2.1类危险品。
海关提醒,烟花爆竹等第1类危险货物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口岸出口,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对于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海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由于近几个月不断发现危险品瞒报误报,各大船公司纷纷发布公告重申加强货物瞒报/漏报/误报管理等,将对危险品瞒报者处以重罚。但是海关海事严查,船公司重罚之下,各大港口依旧频频查获危险品瞒报重大案件,已有不少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再次呼吁广大货主货代朋友们,在订舱时请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确保海关预配舱单、报关单和提单信息一致,不得瞒报、漏报、错报,以免产生违约金等。
本站再次提醒:近期全国各口岸危险品瞒报事例依旧层出不穷。可见还是有很多货主货代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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