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站了解,近日,皇岗海关在货运出口渠道查获无《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结果鉴定单》的危险货物快充移动电源1028个。目前,该批货物已按规定作退运处理。
海关关员在对深圳某公司申报出口的一批快充移动电源进行查验时,核对货物规格、型号发现该批移动电源容量均大于100瓦时,属于危险货物,且企业无法提供《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结果鉴定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需要向海关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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