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怎么样才能获得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分为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模式。如果权利人已经在海关总署进行了知识产权备案,海关在监管过程中一旦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权的,将主动通知权利人确认知识产权状况,权利人可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出扣留申请,海关将对权利人申请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开展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如果权利人没有在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当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可以向货物进出口地海关申请扣留,海关将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再由权利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境外品牌未办理海关知识产权备案,进出口企业未获取纸质授权委托书,在海关不主动采取依职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货物是否能正常通关?
相关知识产权如已在海关备案,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实施查验时将主动启动保护措施。但是没有备案的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无法得到海关的保护,海关也可依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对货物进行扣留。因此,为提高货物的通关时效,避免侵权风险,建议进出口企业准备好合法使用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
3、企业进出口货物涉及的品牌在海关总署备案已超10年有效期,如发现有未授权企业存在侵犯品牌嫌疑的,海关是否会对侵权货物采取保护措施?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自备案生效之日起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不足10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海关总署提出续展备案的书面申请并随附有关文件。
即使相关商标在海关的知识产权备案已经过期,并且没有及时续展,但只要商标仍然有效,如果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依然可以向海关申请扣留货物。向海关申请扣留货物需要提交相关文件和担保,具体要求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四、十五条规定。
4、企业的商标未在海关总署备案,如发现有未授权企业冒用该商标出口货物,如何向海关申请扣留该批货物?
商标未在海关总署备案,如果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口地海关申请扣留货物。向海关申请扣留货物需要提交申请书并随附相关的文件,提供与货物等值的担保。申请书和随附文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申请书,列明申请人基本信息、侵权嫌疑货物情况;
(2)权利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3)相关权利证明文件,如商标注册证、著作权登记证明和作品照片、专利证书等,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设计还应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4)能够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明材料,如货物照片、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情况、货物的报关信息等;
(5)货物已报关的,应提交与货物申报价格相当的担保;货物尚未报关的,应提交与海关预估货物价值相当的担保。
海关收取权利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依法审核通过后将会扣留嫌疑货物,但不会对货物是否侵权进行调查认定。权利人要积极开展维权,在扣留嫌疑货物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海关将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扣押有关货物。
5、境外企业授权给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再将部分零件委托境内企业开展加工生产,境内企业未获境外企业直接授权,境内企业能否正常通关?
境内的加工企业在接受订单时,应该注意审核订单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如果相关知识产权涉及转授权,或者有关零部件是通过在市场上采购而来的,建议企业要进行审核,并保留相关的授权文件或者采购来源证明文件供海关核查。
6、我司有代工生产国外客户的产品,因其为国外客户现无法提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子系统”的合法使用人授权信息,请问我司提供国外客户书面的品牌授权资料,是否可以正常通关?
海关在对涉及知识产权的货物进行查验时,会自行查阅“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系统”中该知识产权的授权使用情况。如果发现该批货物的进出口企业不在系统的合法授权人名单中,海关将对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进一步核查,进出口企业提供的品牌授权资料可作为补充申报知识产权状况的材料为海关核查提供便利。
7、关于品牌授权书的问题,如A企业为报关单上的收发货人,B企业为生产企业,货物吊牌上是B企业的名称。那么,品牌授权书应该授予A企业还是B企业呢?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海关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状况。因此,企业在进出口货物时,要注意审查货物上使用的商标是否经合法授权,将实际授权情况如实向海关申报,并保留相关证明文件备查。
8、请问如何查询知识产权备案系统相关商标的合法使用人名单?
知识产权备案系统相关商标权的合法使用人名单属于企业的经营信息,不向社会公众公开。有关企业和个人如因特定事宜确有需要查询合法使用人名单的,建议直接联系商标权利人。
9、听说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所产生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应由权利人承担的,是这样吗?
是的。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承担仓储、保管费用,以及侵权货物被没收后的处置费用。侵权嫌疑货物被认定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支付的有关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计入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通过司法的途径向侵权人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