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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侦破六宗船舶走私案件(走私货物市值高达1亿元)

[日期:2023-11-07]   来源:  作者:   阅读: 0[字体: ]

  3艘前往马来西亚

  1艘前往上海

  据悉:近日,香港海关发布消息称,在八月至九月进行代号“破浪”的特别行动,侦破了四宗涉嫌利用远洋船走私的案件和两宗涉嫌利用内河船走私的案件,并检获大批怀疑走私货物,估计市值共约一亿港币。

  海关透过情报分析及风险评估,发现有不法分子怀疑利用远洋船及内河船走私货物,遂部署策略打击有关活动。

  行动期间,海关人员抽查三艘由香港前往马来西亚的远洋船、一艘由香港前往上海的远洋船,以及两艘分别前往南沙和澳门的内河船。

  经查验后,海关在该六艘船上检获大批怀疑走私货物,包括超过五十万件电子产品、约二千支餐酒、约二百四十板电子废料、约七吨怀疑受管制鱼翅及约三吨冻肉。

  行动中,海关人员共拘捕三名怀疑涉案男子,年龄介乎四十至五十四岁。上述六宗案件仍在调查中,三名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不排除会有更多人被捕。

海关走私案

  香港海关表示:海关是专责打击走私的政府部门,一直站在最前线全方位积极打击各类走私活动。海关的执法行动绝不松懈,将继续严厉打击海上走私活动,积极运用风险管理及情报主导执法策略,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反走私行动,全力遏止相关活动。

  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港币及监禁七年。根据《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任何人非法进出口濒危物种,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港币及监禁十年。根据《废物处置条例》,除非事先领有有效许可证,任何人士进口或出口有害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二十万港币及监禁六个月;其后再被定罪,可判处罚款五十万港币及监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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