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网友留言问国际空运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是如何赔偿的?今天,本站特邀国际空运中心专家顾问为大家详细解答。
与铁路和公路等其他运输方式相比,空运是一种更危险的运输方式。这是因为在飞行过程中有许多不可抗力因素。最常见的是飞机遭遇恶劣天气,机械或电子设备故障,或飞行员的误操作等。这可能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
目的港航空运输货物的损坏或丢失
1. 如果目的港的收货人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受损,他应立即要求航空公司或地勤人员在现场出具受损报告/损失报告)和其他文件,并详细说明受损程度等细节。
2. 收货人应在发现损坏的目的港向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人提交预索赔函,并保留索赔的权利。之后是文件,如(损坏报告/损失报告)、索赔信等。将被送到出发港的货运代理处,以便了解航空公司的情况。
3. 如果收货人需要出发港的货运代理协助索赔,他需要在目的港提货后七个工作日内向货运代理提交书面索赔申请,以便货运代理可以以此为基础向航空公司提交索赔前信函,帮助客户保留索赔权;
4. 还应提供以下文件:
--航空运输主订单发货人提供的索赔函及索赔金额
--损坏报告或缺失报告;由主要目的港的收货人提供;
--目的港主订单收货人向航空公司或其在目的港的地面代理人提交的书面提前索赔函的副本;
--主单、配送单、发票、装箱单和出口报关单;
--如有损坏或部分缺失,请要求对方提供第三方检验报告
--如果您需要代表代理人索赔,您需要提供权益转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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