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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口货物的税金计算方式

[日期:2023-11-07]   来源:  作者:   阅读: 0[字体: ]

1. 法律选摘:


a.重点在货物完税价格,运费以及保险费.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相关规定:


①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②进口货物的运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运费无法确定的,海关应当按照该货物的实际运输成本或者该货物进口同期运输行业公布的运费率(额)计算运费。运输工具作为进口货物,利用自身动力进境的,海关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不再另行计入运费。


③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其计算公式:保险费=(货价+运费)×3‰.



b.核心是完税价格及汇率.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①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完税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


②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如果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另行规定计征汇率,并对外公布。
 

2.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计算公式:


这里仅介绍从价计征税金的计算公式.


其他税率形式可以参考前文日本关税详解

从价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从价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3. 起征点:


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滞纳金等,应当按人民币计征,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关税、增值税和滞纳金的起征点为50元人民币。
 

4. 注意事项:


解决发票上是否需要加运费的问题!


⑴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关于商品归类、审定完税价格和原产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税则号列(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运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原产地、数量等。


⑵随机发票有成交方式,且成交方式是CIF或等同于CIF的成交方式(如:CIP, DAF, DES, DEQ, DDU, DDP,DAT,DAP)这种情况下,无需提供运费和保险费,因成交方式本身已经包含运费和保险费了。


⑶随机发票有成交方式,且成交方式是CFR或等同于CFR的成交方式(如:CPT)这种情况下,无需再让客户提供运费,因成交方式本身已经包含运费了。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其计算公式:保险费=(货价+运费)×3‰ 。


⑷随机发票有成交方式,且成交方式是FOB或等同于FOB的成交方式(如:EXW, FAS,FCA),或随机发票没有注明任何成交方式的,(随机发票上无任何成交方式,则视其成交方式为FOB。)这种情况下,需要客户提供运费证明。


本文有本站编译,综自“货代Agent”,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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