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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 口罩出口最新标准参考

[日期:2023-11-07]   来源:  作者:   阅读: 0[字体: ]
4月19日,医疗物资出口报关更新标准 非医用口罩出口要求:

1、生产企业名称,必须在产品或包装或合格证上有显示(英文需要拿经营者备案登记证)。


2、货物里面的每个小包/盒都要有合格证(必须盖章),产品或包装或合格证上必须要有:执行标准,生产批次,厂商名称,厂商地址,生产日期,有效期(缺一不可)。


3、非医用提供声明。


4、普通口罩的货物一是外包装不能有中英文医用字样;二是执行的产品标准为非医用标准;三是产品不能带有FDA或CE en14683标志。带有上面字样,标准,标志的其中一种均为医用口罩。


5、产品检测报告


医用防疫物资出口要求:

1、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注册证。


3、医疗物资声明(表格不能留空,表头不要有模板两个字,盖生产销售单位公章)。


4、医疗器械经生产许可证 。


5、厂家的检测合格报告。


6、生产厂家及注册证商品名称,型号要对应报关单信息,生产公司需要在海关名册内(注册号要在药监局网上能查到此生产公司的信息才有效)。


7、货物里面的每个小包/盒都要有合格证(必须盖章),产品或包装或合格证上必须要有:执行标准,生产批次,厂商名称,厂商地址,生产日期,有效期,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医疗器械许可证号(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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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口罩执行标准(仅供参考)

欧洲执行标准分类:

EN-149 民用

EN-143 民用

EN-14683 医用

国内执行标准:

YY/T 0969-2013  一次性医用

YY 0469-2011    医用

GB 19083-2010  医用

GB 2626-2006   民用

GB/T32610 民用

有FDA标志(ASTM F2100:19) 医用

包装出现医用(MEDICAIL)字眼   医用


海关郑重提醒:

对于通过伪瞒报、夹藏、夹带等方式逃避法定检验,或出口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医疗物资冒充合格的违法、失信企业,海关不仅给予行政处罚,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如实申报的守法企业,海关将一如既往提供通关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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