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关于《印度海上货物舱单(SCMT)条例》的最新更新,2019年8月26日,在印度关税及海关中央委员会(CBIC)举行的会议上,就海运抵达舱单(Sea Arrival Manifest ”SAM”)和海运出境货物舱单(Sea Departure Manifest ”SDM”)澄清如下:
当实际托运人和收货人出示货物进口提单或出口货物的LEO(出口订单)运输单时,海关将生成PCIN(主要货物识别号码)。
当货运代理/集运商使用CSN格式提交提单(HBL)时,海关将生成CSN(货物摘要通知)。
当HBL的详细信息与船东提单(MBL)的详细信息与相应的CSN或SAM/SDM文件相匹配时,海关将生成MCIN(主货号)。
实施截止日期:
《印度海上货物舱单(SCMT)条例》自2019年8月1日起生效。但是,CBIC给予了一段宽限期,直到2019年9月15日,允许所有利益相关者安排所需的流程和系统更改。
从2019年9月16日起,各航运公司必须按照《货物运输管理规范》和现行规定,同时办理海关舱单备案。
自2019年11月1日起,只遵守SCMT条例。
海运抵港舱单(SAM)
进口舱单将被称为到达舱单,航运公司将被要求在出发前或从最后一个停靠港起航前向印度海关提交所有进口、转运和船上集装箱的详细信息;
对于卸货/运往印度港口的货物,抵达舱单(SAM)还应包括以下数据信息元素:
HSN码(6位数字);
收货人的IEC(进出口代号)(如没有IEC,应注明收货人的PAN);
通知/收货人的潘(永久帐号);
发票金额及币种;
提单(HBL)信息需要在离开最后一个停靠港之前在SAM中申报。
抵达舱单要求
将所有IGM/SCMT相关信息、提单(HBL)或货物汇总通知(CSN)首选集装箱货运站(CFS)的详细信息等提交给船公司,至少在船只从最后一个停靠港启航前72小时提交给船公司。
重要提示:对于转运和在途集装箱,不需要上述数据信息元素。但是,完整的提单信息必须在船舶从
最后一个停靠港启航前72小时提供。
海运离港舱单(SDM)
出口舱单现在被称为离境舱单,船运公司将被要求在船只离开前向印度海关提交所有出口集装箱的详细信息。
离境舱单(SDM)还应包括以下数据信息元素:
HSN码(6位-数字)
托运人/托运人的IEC代码(如果没有IEC,应提及托运人/托运人的PAN)。
离境舱单要求:
为配合SCMT截止日期,船公司将于2019年9月16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出口货物截止期。
请您在截止日期内向船公司提交PCIN(LEO运输单据提交后生成)或CSN(货运代理/集运商生成)。
如果CSN不是由货运代理/集运商生成的,则提单(HBL)数据和PCIN应在公布的截止日期内提交给船公司。
舱单修改
提交SAM或SDM后的任何修改都需要得到印度海关当局的批准,并将受到海关处罚/罚款。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除了按上述要求提供舱单信息外,货代货主还要注意:如果因为进口商不付款不提货,或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是被允许的。另一方面,印度海关法例不仅很严也很坑。卖家货物到达当地之后,货权直接转移给买家,在买家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卖家不能退运。而且如果超过30天卖家货物未能成功清关,则会被当地海关没收拍卖,也由此导致许多卖家货物被没收,财货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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