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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

[日期:2023-11-07]   来源:  作者:   阅读: 0[字体: ]

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农业产业的数字经济发展是一片蓝海。农业产业中的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要素的市场化虽不完善,但是相对于数据要素的市场化,已经远远走在前列,农业产业的数字化渗透率极低,农业产业是数据要素市场化过程中势必要突破的关卡。

农业产业亟需“点、线、面、体”结构性体系

农业数字化进程在持续发展,但是,现阶段只解决了点和线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更为关键的"面"和"体"的问题。

农业的信息化只是一部分农业企业或政府主体进行了自身的信息化,是“点”;数字化农业围绕农业企业的价值链,上、下游进行信息化,是"线";要持续发展,就要解决"面"的问题,通过农业产业数字化,围绕县域的特色农业产业,将产业链打通,进而朝着将产业链上的主体数据化贯通发展,形成农业数字化生态,是"体"。

农业农业产业中的中小微企业,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去完成点、线的数字化是有难度的,需要面和体的赋能。

农业的数据要素市场化进一步完善,要在农业信息化的基础上,持续进行三个阶段的推动:1、数字化农业;2、农业产业数字化;3、农业数字化生态。这样才能从产业的视角完善农业的数据要素市场化。

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为中小微企业赋能

推动农业产业中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完善的有效抓手:构建立体化的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为农业中小微企业赋能。

农业产业互联网是产业互联网在农业领域的深度应用。

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通过数字化技术,将科研、种养殖、品控、加工、仓储物流、市场、金融等产业环节贯通,形成产销融互见。

推动供应链要素数据化和数据要素供应链化,通过平台+运营的模式构建一种机制,形成立体化的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推动发展基于农业全产业链数据要素的新型生产关系,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中数据要素市场化的进程。

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实操推动建议思路1、政府牵引搭建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

新体系搭建的初期,不能单一依靠市场,需要有形的手干预,在本次政策实际落地过程中,一定要县域政府大力推动,政府牵引构建立体化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开放共享给农业产业链上的各个主体使用。

2、推动平台市场化运营体系

平台通过市场化运营,形成商业模式。由政府进行社会招募,以政府采购、专项补贴等方式,确定平台的运营公司,平台运营权交由市场化企业。通过平台的服务模式和能力实现盈利模式,将平台投入回收。

3、支持平台体系与第三方服务载体合作

支持与为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提供数字化转型咨询、数字化建设和区域数字化服务载体的深入合作,通过专业化的第三方服务,增强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的实操落地能力。

4、龙头企业带动平台聚合能力

先聚合县域农业龙头企业,整合、开放资源,共同构建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形成平台的赋能资源体系及服务能力,为中小微农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

5、平台体系自下而上推动

以县域单位,通过1-2类主导农业产业切入,平台体系逐渐形成全产业链大数据及全产业链的服务能力,再逐步复制到更多品类,县域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形成后,通过市、省牵引打通各个县域的平台体系。

6、数字技术要从技术化转型农业场景化

继续在农业大力推动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创新,结合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将数字化技术深入到细化场景。

7、农业数字化发展进程中做好保障机制

政府通过专项政策扶持农业数据要素市场化的完善,同时,政府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带头,提前做好数据人才储备、全面推动农业领域数据素养提升,做好数据安全体系提前搭建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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