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运保险简介 进出口货运责任期限
对于进出口公司来说,进出口运费险是再熟悉不过了。进出口货运保险可以为货物运输提供一种保障。你知道进出口运费的责任期是多久吗?让我们一起欣赏供应链边肖带你了解进出口货运。
进出口运费
进出口货运保险介绍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运输和货物运输保险是两个重要且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面对激烈的竞争,如何规避风险,在机遇与风险并存的市场大潮中胜出,无疑是每个物流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
“几乎每个物流企业都经历过货损,都给客户赔过钱,只是有点不一样!”一位企业负责人这样感叹。现代物流业在实际运作中,增值服务多,供应链因素多,质量难以控制,所以运作风险很大,这种风险与传统货运业面临的风险有很大不同。
随着现代物流业的兴起,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为客户提供越来越便捷的综合物流服务的同时,也承担了越来越多的风险。货物破损、搬运粗暴、交货延迟、被盗、丢失、变质、异味等风险随时可能发生,可能导致托运人提出索赔。
进出口运费
进出口运费责任条款
按照国际保险业的惯例,海上基本保险采用仓至仓条款(WW条款),即保险责任从保险单规定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地开始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运、陆运、内河和驳船运输,直至货物到达保险单规定的目的地收货人仓库,但最长不超过被保险货物从海轮上卸下后60天。
一般附加险包含在一切险范围内。凡是投保了海上保险一切险的,不需要投保任何一般附加险,但要声明,海上保险一切险不负责一切险造成的损失。
特别附加险承保的海上战争险包括战争、类似战争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被捕获、扣留、扣押、禁止和扣押所造成的损失;或各种常规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达成标的原因造成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但对原子弹、氢弹等热核武器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战争险的保险责任期限于水面险,即从货物在装运港装上海船或驳船时起,至目的地离开海船或驳船时止;如果海船或驳船没有卸货,保险责任将在海船到达目的港之日起15天后自动终止。保险条款还规定,在投保战争险的前提下,增加罢工险不收取额外费用。
以上介绍了进出口运费的相关内容。如果你也是从事进出口行业的,有必要清楚的了解进出口运费险的内容。关注万向供应链可以了解更多。
进出口申报项目填写相关知识,了解一下!
很多朋友经常会出现不知道怎么填写进出口报关项目,填写错误,填写不完整等等,导致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享受供应链普及填单相关知识吧!
填写进出口申报项目
1.申报地海关如何填表?
根据报关人员在货物进出口中的自主选择,在海关规定的海关代码表中填写相应海关的名称和代码。例如,当选择“广州机场”作为报关地点时,应输入“5141”。
提醒:申报地通关码后两位不能为“00”。
2.入境和出境海关分别怎么填?
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在海关规定的海关代码表中填写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和代码。如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海关为“广州机场”,则输入“5141”。
提醒:转口货物进口地海关的名称和代码,转口货物出口地海关的名称和代码。转关监管方式下跨关区深加工结转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填写转关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写转关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不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调拨的货物,应填写对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所在海关的名称和代码。
其他不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写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和代码。
3.备案号怎么填?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消费者、生产者、销售者在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者免税审核确认手续时,填写海关出具的《加工贸易手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保税账册、免税证明或者其他备案批准文件的编号。
提醒:在报关单中只允许有一个记录号。具体报告要求如下:
(1)加工贸易项下货物,除少量低值辅料未按规定使用加工贸易手册,以后续纳税监管方式申请国内征税外,加工贸易手册编号填写。
使用异地直接报关分册和异地深加工结转出口分册在不同口岸报关的,填写分册号;地方直接报关分册和地方深加工结转分册限于地方报关,填写总分册号。
加工贸易制成品转为免税证明进口货物的,在进口报关单上填写免税证明编号,在出口报关单上填写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对账簿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加工贸易设备与减免税设备之间的结转,转入、转出企业应分别填写进出口报关单,并在报关单“记录编号”栏填写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二)报关单涉及审核确认减免税的,填写减免税证明编号。
(3)减免税货物退运出口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编号;对已纳税的进口货物填写《减免税货物纳税通知书》的编号;进口或结转进口(转)减免税货物,填写免税证明编号;对应结转出口(转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免税货物进口联系函”序号。
填写进出口申报项目
4.如何举报免检性质?
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海关规定的免税性质代码表,选择填写相应的免税性质缩写和代码。持有海关签发的免税证明的,应根据免税证明上注明的免税性质填写表格。
输入时,可根据下拉菜单选择免税性质,或根据海关规定的免税性质代码表输入相应的免税性质代码。比如一般征税的货物,可以选择“101-一般征税”或者在下拉菜单中输入“101”,栏目会自动生成“一般征税”。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写一种免税性质。
提醒:加工贸易货物报关单应根据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中注明的免税性质简称和代码填写。特殊情况的报告要求如下:
(一)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根据实际情况(如一般税收、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2)出口退运的料件和进口退运的成品填写“其他法规”(代码299)。
(三)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免于申报。
5.许可证号怎么填?
填写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
提醒:报关单中只允许有一个许可证号。
进出口日期及进出口方式填报相关知识
填写进出口日期和进出口方式的相关知识!
1.进出口日期怎么填?
进口日期:填写装载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出口日期是指装载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理出境手续的日期,申报时免报。对于未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写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
进口日期手工输入,入库后系统自动补回;申报时不要求填写出口日期,入库后系统会自动补回。
该列为8位,顺序为年(4位)、月(2位)、日(2位),格式为“yyyymmdd”。
2.交通方式怎么报?
运输方式包括实际运输方式和海关规定的特殊运输方式。前者是指进出境货物的实际运输方式,按照进出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分类;后者是指货物不实际进出境的运输方式,按照货物在中国的流向分类。
根据进出境货物的实际运输方式或者在境内流动的货物类别,选择相应的运输方式,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填写。
提醒:
(1)特殊情况报告要求如下:
1.非邮寄进出境的快件,应当按照实际运输方式申报。
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按照将货物运至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写;转口出口货物应根据将货物运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进行申报。
3.进出境展品、留作转售的物品等填写“其他运输”(代码9)。这些产品不会被运出(进入)该地区,而是在中国(境外)销售。
4.进出境旅客携带的货物,填写“旅客运输”(代码L)。
5.如果货物由固定设施运输(包括输油、输水管道和输电网络等。),填写“固定设施运输”(代码G)。
(二)在中国境内没有实际进出境流通环节的货物申报要求如下:
1.从境内非保税区带入保税区的货物和从保税区返回的货物填写“非保税区”(代码0)。
2.从保税区运往国内非保税区的货物填写“保税区”(代码7)。
3.存放在出口监管仓库、从中国境内出口监管仓库退运的货物,填写“监管仓库”(代码1)。
4.保税仓库转内销货物或加工贸易货物的,填写“保税仓库”(代码8)。
5.从境内保税物流中心运往中心或从中心运往境内中心外的货物,填写“物流中心”(代码W)。
6.从境内保税物流园区运入园区或从园区运至境内园区外的货物,填写“物流园区”(代码X)。
7.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与境内(区外)(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货物,填写“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代码Y)。
8.出口加工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区(中方配套区)、境内(区外)(非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进出的货物填写“出口加工区”(代码Z)。
9.对运入深港西部通道香港口岸区的货物,填写“边境特殊海关作业区”(代码H)。
10.经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综合实验区)二线指定申报通道运往境内境外的货物或经二线指定申报通道从境内进入综合实验区的货物,在综合实验区申报的货物按选择性关税征收,填写“综合实验区”(代码T)。
11.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调拨的货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保税监管场所之间调拨的货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内区域之间进出的货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加工贸易结转的货物、深加工结转的货物、境内销售的货物、其他境内货物,填写“其他运输”(代码9)。
进出口货物保险费以及杂费怎么样填报
进出口货物保险费及杂费怎么填?下面就为大家普及一下相关的灌装知识吧!
进出口货物保险费
1.保险费的货币值怎么填?
填写进口货物在中国进口地点装卸前的保险费和出口货物在中国出口地点装货后的保险费。保险费可以用两种方法之一报告:总保险费或保险费率。
“保险费”下的第三栏是“保险费币种”。
当“溢价标志”栏为“3-总价”时,根据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在此栏输入相应的货币代码;当“保费标志”栏为“1-费率”时,此栏无需填写。
2.保险费标志怎么填?
保险费是指进口货物在中国境内进口地点装卸前的保险费,出口货物在中国境内出口地点装载后的保险费。保险费可以用两种方法之一报告:总保险费或保险费率。
“保险费”下的第一栏是“保险费标记”栏。
按保险费率填报时,在“保险费标志”栏选择“1-费率”;当根据总溢价价格申报时,在“溢价标记”栏中选择“3-总价格”。
3.保险费/费率怎么填?
进口货物在中国境内进口地点装卸前的保险费,出口货物在中国境内出口地点装载后的保险费。保险费可以用两种方法之一报告:总保险费或保险费率。
“保险费”下的第二栏是“保险费/费率”。
当“保费标志”为“1-费率”时,在本栏填写保险费率;当“溢价标志”为“3-总价”时,在本栏填写溢价总价。
进出口杂费
4.杂费/费率怎么填?
杂费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除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或扣除完税价格的费用。杂费可以用两种方式之一报告:总费用或杂费率。
“杂项费用”下的第二栏是“杂项费用/费率”。
当“杂费标志”为“1-费率”时,在本栏填写杂费费率;当“杂费标志”为“3-总杂费”时,在本栏填写总杂费。
提醒: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报正或正,应扣除完税价格的杂费报负或负。
5.杂费标志怎么填?
杂费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除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或扣除完税价格的费用。杂费可以用两种方式之一报告:总费用或杂费率。
“杂项费用”下的第一栏是“杂项费用标记”栏。
按杂费费率填报时,在“杂费标志”栏选择“1-费率”;按总杂费填报时,在“杂费标志”栏选择“3-总杂费”。
6.杂费的币种怎么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当计入完税价格或者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除成交价格以外的费用。杂费可以用两种方式之一报告:总费用或杂费率。
“杂项费用”下的第三栏是“杂项费用货币制度”。
当“杂费”栏为“3-杂费合计”时,应根据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在此栏中输入相应的货币代码;当“杂费标志”栏为“1-费率”时,此栏不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