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是特快专递的缩写,是万国邮联的一个品牌,注册过的,基本上是由各个国家邮政主办自己国家的相关业务。中国邮政集团的子公司邮政速递物流,现在改制为中国邮政集团的寄递事业部,持有EMS这个品牌。在国内为了延伸EMS的范围,开办了国内EMS的业务。
直到 1914年 3月 1日,中国才加入万国邮政联盟。
新中国成立后,在1951年 4月被无理剥夺了在万国邮联的合法权利。直至联合国第 26届大会通过决议,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后,万国邮联接着于72年 4月 13日通过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中国为在万国邮联的合法代表,结束了长达 20余年的不正常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