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价内税就是税金包含在价格之中,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的税种。
在以产品销售收入额作为计税依据从价定率征收的情况下,价内税的计税依据是含税价格,它等于成本+利润+税金。如现行消费税和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产品税属于价内税。价内税的采用,主要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运用计划价格的产物。
价内税的优点在于:流转税包含在价格之内,由于价格已定,国家可以通过调整价格内税收的比例来调控经济。
价内税的缺点在于:在实行自由价格的条件下,由于价格要灵活,而税收则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稳定,把相对固定的流转税含在价格内,会使价格税收产生相互牵制的作用,双方难以灵活调节。所以实行自由价格的国家一般不选择价内税的模式,而选择价外税模式。
(2)价外税是指税金不包含在价格之中,价税分列的税种。
价外税不像价内税那样可以通过变动税收来直接“挤利”或“让利”,从而调节生产,但可以用税收变动来影响消费,间接地配合价格发挥调节作用。价外税,有利于全面推行增值税,简化计征手续,计税时只要依据购货发票上注明的已纳税额,按照规定的扣除项目扣除已征税额就行了。价外税也使企业核算成本大大简化,企业只管计算成本和应得利润,税收另在价外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