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电引述消息人士称,监管部门提出了一项由政府在大型互联网公司持股1%的提议,根据提议,政府将在其购买了这种“特殊管理股”的公司拥有一个董事会席位,从而对公司的内容和审查政策拥有更直接的影响力。目前,互联网和媒体监管部门正在就该提议征求公司的意见。
据知情人士的消息称,该提议并不明确,终可能也不会实施。但如果实施,可能受到影响的公司包括在网信办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监管下的企业,意味着政府对互联网的管控可能会更加严格。
政府对互联网产业这几年开始高度重视,一面就是大力推动所谓的“互联网+”,而硬币的另一面必然是对互联网的监管。比如广电步步加大对网络剧的监管力度,比如近火爆的移动直播,爆发之际马上迎来各种监管条约。
另外,从今年年初以来,互联网金融公司也遇到前所未有的监管力度。e租宝、中晋系等打着“网络金融”旗号的非法集资案件受到严格查处。与此同时,国字头资本斥巨资进入优质互联网金融公司,如蚂蚁金服。蚂蚁金服日前宣布的B轮融资,新增战略投资者即中投海外和建信信托(建设银行下属子公司)分别领衔的投资团。
除了上述视频、互联网金融领域,本文开头所说的“持股1%”的提议,还有可能指向一些不局限于视频的新媒体形态公司。
4月19日,国家主席、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并做了重要讲话,他当时指出,“我国有7亿网民,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数字,也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常态要有新动力,互联网在这方面可以大有作为……我国互联网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搞大了、搞好了、搞到世界上去了,为国家和人民作出更大贡献了,是国家的光荣。应该鼓励和支持企业成为研发主体、创新主体、产业主体,鼓励和支持企业布局前沿技术,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创造和把握更多机会,参与国际竞争,拓展海外发展空间。政府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开放的大门不能关上,也不会关上。外国互联网企业,只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我们都欢迎。”
而在2月19日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也曾提出,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增强国际话语权,集中讲好故事,同时优化战略布局,着力打造具有较强国际影响的外宣旗舰媒体。
一方面,政府肯定会向各国字头媒体加大投入,扶持其在新媒体方面的成长;另一方面,政府想来也会有意直接通过资本投资入股已在市场上长大的互联网公司或新媒体公司,以获取一定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从这个意义上,“持股1%”的传闻也不算空穴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