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盾(Dutch gulden)用符号ƒ或fl来表示,于13世纪开始流通的荷兰货币,至2002年被欧元所取代。在1999年到2002年间,荷兰盾曾被官方定义为欧元在荷兰的“国内货币单位”;但支付时采用的是荷兰盾,因为此时欧元的的纸币和硬币还没有被印制出来。在荷属安的列斯至今仍然流通安的列斯荷兰盾。另一个使用盾作为货币的国家苏里南,在2004年将苏里南盾替换为苏里南元。
“盾”(gulden)是中世纪荷兰语中的形容词,意思为“金的”,这样的名字就表明金子是最初制造硬币所用的金属。荷兰盾的符号ƒ或fl则是来源于另一种古币,florijn。关于“盾”这一中文译名的来历,一种说法是:“盾”首先被用于指英国19世纪的一种被称为florin的硬币,因为此种硬币的设计图案中含有4个盾;随后这一译名就被用于指类似的荷兰货币florin和gulden。
汇率由荷兰中央银行(固定)设置为2.20371荷兰盾兑换1欧元,或者0.453780欧元兑换1荷兰盾。
荷兰是首批加入欧元区的国家,2002年1月1日荷兰正式启用欧元。欧元的使用方便了商务团组和游客。1欧元等于100欧分。纸币面值分别为5、10、20、50、100、200、500欧元;硬币面值分别为1、2、5、10、20、50欧分和1、2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