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AEO?
AEO是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的简称,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是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符合海关总署规定标准的企业。”
在我国,高级认证企业就是中国的AEO。高级认证企业不仅在国内享受便利,还可以享受AEO互认国家或地区给予的优惠措施。
02 什么是AEO国际互认?
世界海关组织(WCO)于2005年度制定通过了《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以下简称“《标准框架》”),而《标准框架》中的核心制度就是AEO制度,全球有多个国家(地区)参与其中。有关国家(地区)签订互认协议后,其AEO企业通关时可以享受便利化待遇,能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
中国和互认国家(地区)AEO企业出口到对方的货物,能够直接享受当地海关实施的通关便利措施,从而降低相关贸易成本。
中国海关自2008年实施AEO制度以来,一直大力推进AEO国际互认,着力提升我国企业境内外通关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增强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03 与中国实现AEO互认
国家和地区有哪些?
截至目前,中国已经与新加坡、欧盟、南非等22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48个国家(地区),互认国家(地区)数量稳居世界首位。其中,包括32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5个《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和13个中东欧国家。
具体名单有:
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欧盟成员国(27个)、英国、瑞士、新西兰、以色列、日本、白俄罗斯、智利、澳大利亚、哈萨克斯坦、蒙古、乌拉圭、阿联酋、塞尔维亚、乌干达、南非、巴西、伊朗、俄罗斯。
04 AEO企业的名称:
中国海关与已互认的国家(地区)相互接受对方认证的企业为AEO企业。
AEO企业在许多国家有专属名称,如高级认证企业是中国的AEO企业,“STP-Plus企业”是新加坡的AEO企业,“进出口安全管理优秀企业”是韩国的AEO企业,“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是香港AEO企业,“安全出口计划”的成员是新加坡的AEO企业,“第三类AEO企业”是白俄罗斯的AEO企业,“安全AEO认证企业(AEOS)”和“简化海关手续及安全是欧盟的AEO企业”。
如何通过编码判断,详见第08点“如何填写AEO互认编码”。
05 AEO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有什么优势?
各国家和地区实施AEO互认后,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诸多便利措施。中国海关与已互认的国家或地区AEO互认措施不完全相同,归纳下来有以下几种:
1.适用较低的单证审核率;
2.适用较低的进口货物查验率;
3.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
4.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处理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
5.在国际贸易中断(由于安全警戒级别提高、边境关闭、自然灾害、危险突发事件或是其他重大事故等造成的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
*具体应以公告为准。
06 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如何享受AEO国际互认便利?
与互认国家有出口贸易的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在向上述互认国家(地区)出口货物时,应当需要将AEO编码(AEOCN+在中国海关注册的10位企业编码,例如AEOCN0123456789)告知境外进口商,由其按照境外海关规定填写申报,境外海关在确认中国海关AEO企业身份后,将会给予相关便利措施。
07 如何让境外合作伙伴
在国内享受互认便利?
中国企业从境外AEO企业进口货物时,如果境外收发货人为中国海关已互认国家(地区)海关AEO企业的,国内相关企业需要在水、空运货运舱单、《原始舱单数据项》或《预配舱单数据项》的“收货人AEO企业编码”、“发货人AEO企业编码”栏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境外收发货人”栏目中填写境外收发货人的AEO企业编码。中国海关在确认境外AEO企业身份后,将会给予相关便利措施。
按照《关于明确“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编码填报规范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31号)AEO企业编码填报样式为:“国别(地区)代码+海关企业编码”,例如:新加坡AEO企业:SG123456789012(新加坡国别代码+12位企业编码)。2018年11月之前AEO编码填制要求与该公告不符的,以该公告为准。同时,境外收发货人为非互认国家(地区)AEO企业的,AEO企业编码免于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