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话查询:拨打全国统一邮政客户服务电话11185查询邮件信息。
2营业窗口查询:在交寄邮件的营业厅办理查询手续。客户需提供邮件详情单寄件人存联或邮件收据。
3传真查询:客户通过传真方式查询邮件信息,具体传真方式请与邮政客户服务电话11185联系。
查询有效期:
自交寄邮件之日起四个月内可办理上述查询。
查询费用:
1要求提供收件人签收传真或复印件的,需要收取特殊查询费3元/件。
2手机短信查询:此项服务为有偿服务,所有费用分为短信通信费用和信息费用两部分,其中,短信通信费用由各地移动、联通、电信和网通公司按照标准收取,信息费为移动服务的增值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收取:
(1) EMS邮件资费查询:客户发送指令和EMS邮件的寄出省名称、寄达省名称、估计的邮件重量(以克为单位)到服务代码,系统将返回给客户该邮件的估算资费,每条信息收费标准为0.3元
(2) EMS邮件状态查询:客户发送指令和EMS邮件的编号到服务代码,系统将返回给客户该邮件的当前状态信息,每条信息收费标准为0.5元。
(3) EMS邮件寄达回音服务:客户发送指令和EMS邮件的编号到服务代码,当邮件妥投收件人并签收后,系统将返回给客户该邮件“已投递及签收”的信息,每条信息收费标准为0.5元。
(4) EMS邮件状态通知:客户发送指令和EMS邮件的编号到服务代码,系统将返回给用户该邮件当前及以后各阶段的状态信息,如在处理过程中的“离开XX处理中心”、“到达XX处理中心”、“妥投(未妥投)”等,每个邮件的回复短信收取信息费1元,即使是回复多条短信,也不再加收信息费。
(5) 帮助,发送BZ到服务代码,为用户提供帮助信息,如客服电话号码等,此项服务免收信息费。
(6) 取消所有定制业务(运营商规定),发送“0000”到服务代码,取消所有定制类业务,此项服务免收信息费。
3其他查询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