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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单数据和报关数据必须一致吗?(国际海运干货知识分享)

[日期:2023-11-08]   来源:  作者:   阅读: 0[字体: ]

  做进出口报关单时,常常遇到提单收货人与提运单号,提单号。他们到底有何不同?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提运单号目前在海运舱单与陆运有单号,空运没有哦。

  先看看他们遇到的问题,报关单境外收货人和提单收货人不一致可以退税吗? 报关单是客户名字, 提单是客户公司名。

提单数据

  可以退税,虽然规定是一致的,但这个影响不大,如有问题与海关说明。

  报关单的境外收货人与提运单上的收货人如何填写?

  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境外收货人”

  根据2018年的海关公告“境外收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境外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境外收货人直接按出口商的销售合同中显示的客户名字作为境外收货人填报。

  提运单上的收货人

  出口货物提运单上的收货人(Consignee)有三种显示方式,在实务中多数是两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

  记名提单:指提单的收货人直接显示了收取货物的具体公司或个人名字

  指示提单:指收货人直接显示TO ORDER或TO ORDER OF XXXXX

  舱单收货人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6号的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启用新的舱单申报规则,运输承运人在向海关传输舱单数据时要求舱单收货人为实际收货人即实际提货人,或直接填写TO ORDER(指示提单下)。

  也就是说,从2018年8月1日开始报关出口的货物,其报关单上的境外收货人与提运单、舱单中的收货人可以不一致!

  案例分享如何正确填写

  案例一:老李的出口公司与德国A公司签订出口合同,A公司指示老李在运输时直接把货物运到美国,提单收货人显示A公司。

  那么各收货人按如下显示:

  报关单的境外收货人:A公司

  提单的收货人:A公司

  舱单收货人:A公司

  案例2:他们是大鹏出口报关公司:报关单上的提运单号与实际船司提单号不一致怎么办?

  海关回复:按海关规定提运单号,填报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单或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单或运单时,应分单填报。请贵司查看上述文件并结合货物实际情况如实规范向申报地海关申报,如货物在通关过程中有疑问的地方可直接联系申报地海关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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