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站了解,12月13日,经过中美两国经贸团队的共同努力,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原则的基础上,已就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双方达成一致,美方将履行分阶段取消对华产品加征关税的相关承诺,实现加征关税由升到降的转变。
美国时间12月13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双方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声明。声明称对9月1日已开始加征的3000亿 List 4A清单内约12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的关税由原15%降至7.5%。原定12月15日对3000亿美元List 4B清单的中国进口商品商品取消加征。随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美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关于取消、降低关税公告
美国时间12月13日,美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双方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声明。声明称:
1、美国将对约2500亿美元(包括340亿List1清单、160亿List2清单、2000亿List3清单)的中国进口商品从25%加至30%的计划取消,保持25%的关税;
2、对约1200亿美元(即9月1日已开始加征的3000亿 List 4A清单内)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的关税由原15%降至7.5%;
3、取消对原定12月15日对3000亿美元List 4B清单的中国进口商品商品加税计划。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
对原计划于12月15日12时01分起加征关税的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暂不征收10%、5%关税;
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
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
中方希望,与美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共同努力,妥善解决彼此核心关切,促进中美经贸关系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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