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中国与瑞士的原产地证格式有变化!即将实行!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49号《关于调整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中国和瑞士双方将于2021年9月1日起使用新的原产地证书,证书所载的商品项数上限从20项增加至50项,将为企业提供更大的便利。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9号(关于调整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
公告〔2021〕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有关规定和联合委员会决议,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从20项增加至50项,证书格式按照附件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