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从海关总署获得最新消息,这是2020年1月3日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海关监管业务正式启动以来,全国首批成功退运进境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商品,标志着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通道被成功打通。
近年来,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向境外销售国产商品的行业发展态势喜人。但一些制约因素也逐步浮现,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渠道不畅就是其中之一。
一般而言,跨境电商出口包裹退货比例约为5%—30%,而跨境电商平台海外处理退换货存在人力成本高、处理效率低以及面对海量SKU(库存量单位)无法在海外建立全品类售后团队等痛点。
另外,跨境电商出口的产品如出现滞销或因其他原因需退回国内,只能以进口的方式再“买回来”,需另外报关、缴税。一整个流程下来所需费用甚至超过商品本身,许多企业只能无奈放弃退运。
此次,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通道打通。退回到国内的商品,不会再按照过去的退货模式,也就是不再把退货商品当作进口货物征收关税以及增值税。
现在,货物退运不再需要重新报关、缴税,企业可以直接把包裹“拿回来”,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在提升海外客户购物体验的同时,也为国内跨境电商企业解决了退货的后顾之忧。
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退货业务,应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及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模式的企业,向海关提供海外仓(合自建、租用等)相关证明资料,向海关开放生产系统中涉及境外进出仓库、仓储、销售、物流派送等信息;
与海关账册系统联网,实现账册信息的联动印证;
申请退货的商品应具有可验核的标识,以便海关抽核退货商品是否为原出口商品。
目前仅允许自原出口之日起1年内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办理退货手续,且同时应满足原商品退回等条件,对于超过期限的出口商品,暂不支持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办理退货手续。
不同地方的海关政策有所不同。有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需求的企业可联系主管地海关了解相关情况。
目前允许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办理出口退货手续的模式包括跨境电商一般出口(9610出口)、特殊区域出口(1210出口)及出口海外仓(0110出口)三种模式,其中特殊区域出口又分为包裹零售出口及出口海外仓两种模式。
对于需退运回国的跨境电商包裹出口、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商品,经海关审核为原出口商品1年内退回的,可以复运进境,其中跨境电商包裹出口商品可单独运回也可批量运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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