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规
?海关总署: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
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延续实施
为支持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对于因滞销、退货原因在6个月内退运进境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
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成员最多的国际条约,旨在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11月7日起,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电动车将实施4项强制标准
11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四项电动车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四项标准分别是《电动自行车通用要求》《电动自行车乘员防护总成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系统安全要求》以及《电动自行车标志要求》。
这些标准对电动车的设计制造、安全性能、电池系统和标识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规定,涉及电动车的车把、锂电池、总线、电子控制系统,有利于规范电动车产业市场秩序,提高电动车的安全性。
?深圳:11月1日实施!最高罚5000元!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变化!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对外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深圳无房的缴存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国外新规
?欧盟
开启征收“碳关税”过渡期
欧盟委员会对外公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过渡期实施细则。一直持续到2025年底,2026年正式起征,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实施。
?美国
延长对某些商品关税豁免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进一步延长对352项已恢复豁免的中国进口商品和77种与新冠防疫相关的中国进口商品的301条款关税豁免期,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
?俄罗斯
俄石油出口关税11月1日起上调9.6%俄罗斯财政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俄罗斯将在11月将原油和燃料油的出口关税提高9.6%至26.2美元/吨,这是今年迄今为止的最高水平。这一上调反映了9月15日至10月14日监测期间乌拉尔原油均价的上涨。在该监测期间,乌拉尔原油均价为83.35美元/桶,而8月15日至9月14日期间为77.03美元/桶。11月份的汽油出口关税将从10月份的7.1美元/吨上调至7.8美元/吨,石脑油税将从13.1美元/吨上调至14.4美元/吨。
自11月1日起小麦出口关税将下调14.1%俄罗斯农业部周五称,自11月1日开始,该国小麦出口关税将下调14.1%,至每吨4923.4卢布,此前七天的小麦出口关税为每吨5297.7卢布。该国大麦出口关税将连续第二周为零,玉米关税将从每吨2218.1卢布降至每吨1618卢布。最新关税有效期至11月7日。
航运新规
?达飞、赫伯罗特11月起上调亚欧航线运费
近日,达飞、赫伯罗特两大知名航运公司宣布,计划11月1日起上调亚欧航线运费。具体来看:
达飞对于所有从亚洲港口运往北欧港口的货物调整FAK费率(均一费率,即所有货物均收取统一的运价),具体为1000美元/TEU(长度为20英尺的集装箱)、1800美元/FEU(长度为40英尺的集装箱)。
赫伯罗特方面,计划对远东至北欧和地中海各类货物上调FAK。其中,远东至北欧的干箱运费为1050美元/TEU、1750美元/FEU;冷藏箱运费为1600美元/TEU、1750美元/F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