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贸易形势持续变化,各个目的港国家及地区的政策也会随之调整,现整理如下,以方便大家查阅。如有新的规定,请以船公司单证客服的最新通知。
温馨提示
以下是提单默认要求,因此不再在后文中重复提及:
提单需显示通知方,并且通知方不能显示为same as consignee/same as above
提单需显示货物体积
提单不接受笼统品名
阿尔及利亚/Algeria
15至20位的NIF Code (Numero d’Identification Fiscale) 需要显示在提单的收货人、通知方或者货描里。
安哥拉/Angola
不接受Sea WayBill。
需提供收货人税号(TAX ID),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是To Order 提单,则需提供通知方的税号(TAX ID),并显示在提单上。
提上的收货人或通知方(当收货人为To Order 时)需与CNCA file 上的一致,因此需邮件提供CNCA file copy 到单证中心公共邮箱。(备注:转运至第三国的除外)
每个柜子的breakdown (毛重/体积) 必须显示在提单上。
刚果(布)/Congo
需提供ECTN number/URN number/NVU number (Electronic cargo tracking number),并显示在提单上。
吉布提/Djibouti
所有至吉布提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的HS CODE,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不接受通过吉布提转运至也门,同时收货人和通知方不能是也门当地公司或个人。
埃及/Egypt
需提供发货人、收货人和通知方的完整公司名和地址,并显示在提单上。
埃及海关再次重申,所有到埃及的货物,请务必在船靠起运港前48小时,通过SI提供以下三项信息以确保货物能够申报成功。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柜子将不被安排上船。
出口注册号码Shipper Identification Number,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Two letter code (ISO-3166-1) representing the country where the exporter (shipper) is registered.
Two digits identifying the type of identification number (01-Company Registry. 02-VAT).
The export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issued by the relevant authority.
埃及进口商税务登记号码Egyptian Importer Tax Registration Number (9位数字)
货物信息预申报号码ACID Number (19位数字)
如果货物是私人物品, 可以将shipper Passport Number当作 Shipp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Consignee Passport Number当作Egyptian Importer Tax Registration Number。
只有当集装箱类型是FLATRACK时才接受显示NO SEAL在提单上,其他类型的集装箱必须要提供实际封条号并显在提单上。
同一个柜子需要拆分成2票或者以上的提单时, 收货人必须一致。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或者To Order Bank, 则通知人必须一致。只有当柜子去Port Said West时,收货人可以接受不一致 (To Order除外) 。
根据埃及海关的要求,在Sokhna港口(SOK01)入境的货物,目的港舱单提交后,不允许修改收货人。
加纳/Ghana
所有出口至加纳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的HS CODE,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如果运输的货物是车辆, 需提供并显示Chassis (VIN) number,Year of Manufacture和Model & Make在提单上。
如果是转运货物,需要在货描处显示转运条款“Cargo in Transit to xxx (country name) under consignee’s risk & account”,并且确保提单收货人所在国家跟转运条款中目的地国家一致。
肯尼亚/Kenya
必须提供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地址(或邮政编码)、邮箱地址、手机号码和PIN#/TIN#/VAT#/TAX ID(其中一个),并且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人需遵照上述要求。
提单上只能显示CY/CY或FCL/FCL,不接受CY-CFS和FCL/LCL。
不接受拆单 (同一个柜子拆分2票提单或以上)。
如果最终目的地是Nairobi, Kenya(Facility code: NRI11),提单上的Final Destination处必须显示成ICD, EMBAKASI, NAIROBI。
所有至肯尼亚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6位的HS CODE。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转运条款需按如下格式显示在提单上:
转运至肯尼亚境内: “In transit to (CFS name) on consignee’s own risk andcost, carrier’s liability ceases at Mombasa Port.”。
转运至肯尼亚境外 (例如Tanzania, Uganda, Rwanda, D.R. Congo, Somalia 等等):“In transit to (country’s name) on consignee’s own risk and cost, carrier’s liability ceases at Mombasa Port.”。
摩洛哥/Morocco
需提供收货人的 Common identifier of the company (ICE) 和 Tax Identification (IF) 并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人需遵照上述要求。
至摩洛哥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必须提供4位的HS CODE。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 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莫桑比克/Mozambique
不接受电放和Sea WayBill。
尼日利亚/Nigeria
必须提供发货人以及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地址,并且显示在提单上。如果收货人是To Order, 则通知人需遵照上述要求。
塞内加尔/Senegal
需提供货物跟踪单号,即CTN (cargo tracking note) Number,并显示在提单货描处。
不接受货物为车龄超过8年的车辆。如果货物为车辆且经达喀尔(Dakar)转运到马里共和国(Mali),没有车龄限制(提单上需显示对应的转运条款)。
坦桑尼亚/Tanzania
到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的提单,需提供坦桑尼亚当地的收货人完整的公司名、地址和电话,并显示在提单上。
所有至坦桑尼亚以及在此中转的货物需提供8位的HS CODE,并显示在货描处。如果是多种货物混装,涉及到不同的HS CODE,请按照HS CODE分别提供货物信息,避免申报不全。
提单不接受显示CY-CFS和FCL/LCL。
不接受拆单(同一个柜子拆分2票提单或以上)。
不接受显示任何转运至坦桑尼亚内陆集装箱货运站(ICD)的条款。
对于整车出运的情况,在提交提单样本时需以每一辆车为单位分别提交货物信息,并且在货描中显示如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