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驳回的商标可以继续使用。但商标没有注册,不受法律的保护。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3、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后,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