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电商都出台了
“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
虽然“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的权利
但消费者在行使的时候
也需要遵守法律的规定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无条件退货”吗?
退货时“商品完好”的标准如何判定?
七天“无理由”退货≠“无条件”退货
“七天无理由退货”来源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指的是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交付的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无理由”退货,并不意味着“无条件”退货。
有一些特殊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具体包括:(1)消费者订做的商品;(2)生鲜易腐的商品;(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还有一些商品在出售的时候,已经跟消费者明示同时经过消费者确认,也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1)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巨大改变的商品;(2)一经激活或者使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比如手机等电子产品;(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同时,消费者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时候,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前段时间引发热议的“淘宝买18件衣服旅游后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的黄小姐,虽然她退货的商品满足了商品完好的基本条件,但是不符合商品交易包括七天无理由退货应当适用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以她的退货行为遭到了网友的反对。这也说明,七天无理由退货除了满足基本的法律规定以外,也应当满足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