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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空运中的不正常运输如何处理?

[日期:2023-11-07]   来源:  作者:   阅读: 0[字体: ]
    在上一篇文章《一文详解什么是国际空运中的不正常运输?》中,小编已经和大家详细讲述了国际空运中的不正常运输,相信大家对此都有了深刻的了解,接下来,本站将为大家详细讲述如何处理这些问题。
    其实,国际空运的不正常运输,究其本源就是:“货物破损”和“无人提取”。解决了这两大问题,那么,国际空运中的不正常运输也就迎刃而解了。
    1、国际空运中货物破损该如何处理?
    在国际空运中货物破损分为两种情况:破损与内损,前者是货物的外部或内部变形,因而使货物的价值可能或已遭受损失,如破裂、损坏或短缺;后者是货物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受损,只有收货人提取后或交海关时才能发现。

    国际空运中货物破损的处理以发现时间作为处理流程。

 国际空运货物破损解决方法

    2、对于国际空运货物无人提取,该如何处理?
    1.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无人提取时,称为无人提取的货物。
    有以下几种情况:
    (1)货运单所列地址无此收货人或收货人地址不详;
    (2)收货人对提取货物通知不予答复;
    (3)收货人拒绝提货:
    (4)收货人拒绝支付有关款项;
    (5)出现其他一些影响正常提货的问题。
    2.无人提取货物的处理。
    (1)由于上述的任一原因所造成的货物无法交付,除货运单上列明的处理办法外,目的地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填列无法交付货物通知单通知始发站:
    ②特殊情况可以用电报通知始发站,但随后应填列无法交付货物通知单寄交始发站。
    (2)在收到托运人对货物的处理意见后,作如下业务处理:
    ①将货物变卖;
    ②改变收货人;
    ③变更目的地;
    ④将货物毁弃(与当地海关及航空公司联系,按当地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⑤将货物变卖(与当地海关及航空公司联系,按当地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⑥将货物运费由预付改为到付;
    ⑦如果托运人有其他要求,可按具体情况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货运单的“交付收据”联上作详细记录。
    (3)在托运人未提出处理办法时,无法交付货物,按航空公司规定,填开“无人提取货物通知单(IRP--NOTICE OF NON—DELIVERY)”,作相应处理。
    以上便是本期本站为您分享的全部内容,若您还想获得更多外贸新鲜事国际空运新动向,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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