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泰国海关发布最新规定,所有进出口泰国的货物,涉及到包括空运及海运在内的所有运输方式,都要求在货物箱体外备注唛头,并且要求备注唛头信息与配套的进出口文件“SHIPPING MARK”内容/信息保持一致,否则将产生高达50,000泰铢的罚金。具体的罚金金额则由泰国海关拟定。
进出口文件包括:
发票(Invoice)
箱单(Packing List)
FTA(Applicable Customs Privilege Forms) 深圳到曼谷海运费查询:http://www.by56.com/PRODUCT/Sea/sea_bulk_list.aspx?type=5
也就是说,你的箱体外显示的唛头信息一定要与跟单文件中发票、箱单及FTA中的“SHIPPING MARK”信息保持一致,方可顺利出口到泰国!
再次提醒外贸小伙伴注意!出口到泰国的商品务必在箱体外备注唛头,且唛头信息与出口文件中的唛头信息须保持一致!以免产生高额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