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直播”模式主要为上游品牌商入驻电商直播平台——品牌商可采用商家直播方式直接触达消费者,也可通过与入驻电商直播平台的MCN机构合作,MCN机构签约孵化主播,主播借助电商直播平台实现内容输出,并吸引消费者关注和推荐产品——电商直播平台引流、主播带货销售——消费者购买,交易完成。
“电商+直播”模式主要有以下特点:
主播带货;日常消费品为主;交易便捷且成本低;品类垂直。直播电商模式过于依赖“红人效应”,用户产生“审美疲劳”。各平台具有高度重复性,推动消费效果能否有效保持存在疑问,直播电商的可持续发展有待考验。
未来,不论是直播、图文还是短视频,根据产品推出的不同阶段,组合拳会是趋势。
从单一平台投放到多元化平台,从单一KOL到KOL组合矩阵,投放模式趋于整合和智能。
随着直播电商领域规模扩容,概念泛化,产业链分工将进一步细化,包括营销、运营、交易、物流、场景、直播服务、零售技术服务、孵化主播、内容策划、供应链管理、品牌管理、场景联通、线下直播场景服务等各项工作将更加流畅化和链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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