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常用的几种放货方式及区别
电放( TELEX RELEASED )
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是通过电子报文或者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电放提单换单提货(部分船公司系统电放,没有电放提单)。直接让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而不需要正本提单,只要证明自己是收货人和被电放人,就可以提货。
优点是方便、快捷,安全(避免提单遗失的风险),缺点是信用证业务不得电放,会产生电放费,
OCEAN BILL ( BILL OF LADING 海运提单)
船公司出具的正本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收货人据此提取货物,它可以背书转让,是重要单据。发货人付清运费后会从货代拿到正本提单,扫描给收货人后,收货人付尾款,发货人再将整套提单用国际快递邮寄给国外收货人,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换提货单提货。
优点是方便卖方控货,款到放单,缺点是需要邮寄正本给国外,提单有丢失风险。
SWB(SEA WAY BlLL海运单)一旦出了 SWB ,货权就从发货人转移到收货人了,也就是说收货人可以直接去提货, SWB 提货不需要正本,也不需要电放费,一般对于发货人经常合作的、信任的收货人可以采用这种放货形式。
优势在于出单快,方便快捷,缺点是一般没办法 HOLD 货。
目的港放单
即放货的意思,这种放单方式用得少,在以下特殊情况下,会用到此种放单情况:
1.提单遗失,由发货人写上保函给船公司或者代理放单给收货人。
2.提单出得晚了,而货到了,为了早点提货,也可以采取保函指示放货。
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一般不会用此种方法。
总结区别
SWB 是随船提单,一但确认做 SEA WAY BILL ,货到港后,代理就直接把货放给收货人;而电放的话,就算货到港很久,只要发货人没有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货代放货,货代是不会放货给收货人的。
SWB 与 B / L 的主要区别是 SWB 没有物权凭证的作用,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提单是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指示性提单),海运单不能转让,海运单的提货人只能是海运单上面注明的收货人。
只要收齐客人货款的话,以上形式的放货都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