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站了解,近期海关查验又出新规定了:连续365天内,任何因海关查验而产生的删改单,前两次扣减企业信用分数,最后一次(第三次)系统直接自动移送“两简案件”立案岗位进行行政处罚。
告知:
查检扣货待处理新规!
第一种,总金额大于五十万人民币,无论修改什么部分,要转稽查。
第二种,HS或品名不对的,并有具体列名的,总金额大于5万人民币的,要转稽查。
第三种,同一家经营单位在一年内有过三次因查验扣货发生的删改单的,要转稽查。
并且!第一种和第三种都是海关电脑后台自动判定的,没任何办法。
所谓的“两简案件”就是简单案件、简单处理,一般是指非重大情节的查验不符(如申报要素等不涉及税差的更改),而查验严重不符的则将进缉私。具体是进两简,还是缉私,则将由新的查验系统来判定!
说好的要简化流程、降低通关时效的呢?
不管怎样,让我们等等看海关是否有最新通知吧!本站还是建议大家这段期间务必不能手抖,输错相关内容,导致出现删单、改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