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运货物如果出现破损、丢失,服务商经过调查后,会初步拟定赔偿方案下达.
但是在下达方案后,仍在继续找货或调查破损事件,若货物被找到,或发现超出其处理期限或不符服务商理赔规则等原因,服务商会取消原赔偿方案,收回赔偿金,并不再做赔偿处理。
这种现象案例比较少,但市场上确实存在,而且申诉也很难成功
建议及措施:
1.如果是破损件,请先和客户说是初步拟定方案,最终以服务商的赔偿结果为准;
2.如果是丢失件,请提前告知客户,在得到赔偿款前若找到货,服务商还会收回赔偿;
3.最好收到服务商下达赔偿金后,再做账赔付客户;
4.如果客户不接受服务商最终结果,建议整体考虑和客户的合作情况,自己处理。
以上情况不仅限于FEDEX ,DHL和UPS也可能存这种现象,对于服务商有些服务条款我们也是无力拒绝,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同时服务好客户,也请各位业务同事提前预警,根据客户整体效益情况,做好应对措施。
以前的时候考虑国际快递公司针对货物丢失破损的时候只会简单的想一句,霸王条款,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慢慢的在想为什么三家主要的快递公司都有这种考量;
1.风险和成本平衡:
我不想赔太多钱,如果每个包裹都有很高的赔偿,公司可能会亏损,因为不是每个包裹都值很多钱。设定一个默认的赔偿上限可以帮助公司预测和控制赔偿相关的成本。
2.额外的保险选择:如果你觉得基础的100美元赔偿不够,你可以选择购买额外的保险。我也可以提供这种服务,这样的话我也可以增收。
3.市场竞争:此类赔偿条款不仅仅是这三家公司的特色,而是国际快递行业的一个普遍做法,不知道是不是三家做了协商,也可能是国内的SF不够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