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为达到一定的宏观目标,在商品价格上所采取的一系列方针、措施的总称。不同的社会制度有不同的价格政策。资本主义国家的价格,是自发地由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决定的。但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国家也制订价格政策,对某些商品价格进行干预,以此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如对某些农产品制订高于市价的优待价格、作为价格变动上限的目标价格和防止外部低价冲击的入境价格,以及制订旨在占领国外市场的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的倾销价格等等。
社会主义国家的价格政策,是国家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对国民收入进行有计划地分配和再分配的经济手段。国家利用价格调节各个社会集团之间的经济利益,体现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在根本利益上相一致的社会主义关系。
中国价格政策
在中国,价格政策是根据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和价值规律的要求,按照社会主义建设各个历史时期的具体情况及路线、方针制定的。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①全局性、长期性的总的价格政策;②局部性的各类商品价格的具体政策和短期性的适应当时需要的价格政策。具体包括:商品等价交换或近乎等价交换政策;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和合理调整政策;逐步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价格剪刀差的政策;制订商品的各种比价和差价政策,按质论价政策;农产品收购价格政策;工业品出厂价格政策;小商品作价政策;议购议销价格政策;若干主要产品加价政策;价格补贴政策,等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正确地制订和贯彻价格政策,对于促进生产发展,扩大商品流通,稳定市场和物价,安定和改善人民生活;对于加强国民经济和企业核算,改善国民经济和企业管理,提高国民经济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对于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巩固工农联盟,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社会主义制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