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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士基Maersk要赔偿1亿美元吗(因拒绝提供合同签订的舱位而被索赔)

[日期:2023-11-07]   来源:  作者:   阅读: 0[字体: ]

  丹麦航运巨头马士基(Maersk)旗下的汉堡南美(Hamburg Süd)在与美国家具进口商OJ Commerce (OJC)一案中受到联邦海事委员会(FMC)最高的罚款。

  总部位于佛罗里达州的OJC此前向FMC提起诉讼,指控汉堡南美违反合同和收取费用价格不合理,要求赔偿1亿美元。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6月7日已下令汉堡南美(Hamburg Süd)向OJC支付984万美元的赔偿,原因是该公司拒绝为其集装箱提供合同签订的舱位。

丹麦航运巨头

  FMC发现该承运人违反了1984年航运法第41104(a)(10)条“拒绝履约”的规定,裁定其不公正地将佛罗里达州的申诉人排除在合同协议之外,但仅判给托运人其索赔的1亿美元赔偿金的10%左右。

  FMC降低了赔偿额,认为汉堡南美给家具进口商OJC造成的“实际总损失”为490万美元。但是,由于该承运人违反了《美国航运法》,因此必须支付其双倍赔偿金。

  该法案的第41104(a)(10)条规定禁止承运人“……对托运人提出投诉或选用其他承运人进行报复,拒绝提供舱位,或诉诸其他不公平或不公正的歧视性方法”。

  FMC在其声明中表示:“此案引发了关于拒绝处理索赔、报复索赔和赔偿计算的新法律问题。”FMC决定对马士基旗下的汉堡南美处以984万美元的罚款,这是FMC今年宣布的其他罚款的三倍多。

  FMC认为,汉堡南美航运北美分公司(HSNA)高级副总裁Jürgen Pump和物流专家Kevin Li之间的邮件往来证明,汉堡南美在不管是否有舱位可用的情况下“故意拒绝”15个40英尺的OJC集装箱,“以报复潜在的诉讼”,从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FMC裁定:“由于违反(反报复条款第41104(a)条)是明知而故意的,可以判给额外的损害赔偿。因此,OJC获9,843,766.40美元的赔偿。”

  根据FMC的说法,两家公司在许多事实性指控上存在分歧。FMC指出,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多次提起诉讼,提出了多项强制提交证据的动议,并声称对方违反了证据诉求。

  该案件始于2021年12月,总部位于佛罗里达州迈阿密的OJC对汉堡南美及其美国业务HSNA的一项相当简单的投诉。托运人强调,其与汉堡南美签订了一份从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的长期货运合同,约定的最低货运量为400TEU。托运人声称,承运人未能根据合同运输30个集装箱,并错误地向13个集装箱收取了近41000美元的滞期费。最初的申诉援引超过10万美元的经济损失。

  法院于2022年8月驳回了与不合理商业行为有关的索赔。此外,汉堡南美全额退还了滞期费,解决了索赔的这一部分。然而,OJC在2022年2月修改了其投诉,增加了报复和拒绝交易的指控。

  该托运人声称,在汉堡南美参与次年货运合同谈判期间,该公司已致函汉堡南美,威胁要向FMC提起诉讼。OJC称,2021年5月4日,“突然间,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汉堡南美公司通知它,不会在任何条款下续签服务合同,而是将使用现货市场价格“逐案处理”。

  法官指出,FMC判例法明确规定,海运承运人没有义务向每一位潜在客户授予合同。然而,FMC明确表示,禁止承运人在没有合法运输相关因素的情况下将客户拒之门外,也禁止承运人对托运人进行报复。

货物所在地
    目的国家
      货物信息 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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