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产品税这个说法,三大流转税为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一般产品销售都会涉及增值税(出口为零税率),消费税是在消费税税目里才会增收,如烟、酒、燃油小汽车等,营业税主要为提供的一些服务,如旅店业、旅游业等。增值税仅针对增值的部分收税,一般纳税人计算时为销售产品的增值税减去购买产品价格里包含的增税税,得出的差额缴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则不存在此问题。
产品税在很早以前就取消,全部改征增值税了。
你看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这些都已经过时了,应该改为“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