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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新出条例,速查收!

[日期:2023-11-07]   来源:  作者:   阅读: 0[字体: ]
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数据造假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规范》也在第十四条中对网络主播直播带货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二是不得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通过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使用绝对化用语,违反广告相关法律法规未经许可直播销售专营、专卖物品等;

三是不得通过“弹幕”、直播间名称、公告、语音等传播虚假、骚扰广告。

前不久,有媒体曝光演员谭凯在直播带货的时候出现严重违规行为,称其“信口开河、突破底线、虚假宣传”。

从谭凯当天的直播情况来看,他不断强调自己所带产品的优越性,诸如“真的”“只有”“仅此一家”“独一无二”等肯定性违规用语层出不穷。因而他遭受虚假宣传的质疑也实属正常。

《规范》发布后能够让主播们意识到,直播并不是一个零门槛的行业。主播需要具有基本的职业素养,并清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因而对于此前社会关注的网络主播偷逃税现象,《规范》第十一条更是明确要求网络主播应当如实申报收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从之前的直播带货主播薇娅、雪梨,再到最近的游戏主播“帝师”、秀场主播徐国豪,网络主播逃税新闻层出不穷。公众在对他们逃税金额之高感到震惊的同时,也纷纷猜测他们是否还有复出的可能。

此次《规范》则是明确指出,“对违法失德艺人不得提供公开进行文艺表演、发声出镜机会,防止转移阵地复出。”比如薇娅的团队在淘宝另起炉灶,推出了“蜜蜂惊喜社”,但她本人就没有再次出镜的机会了。

除了上述这些规定以外,《规范》最引人注目的一条要求是关于网络主播的执业资质。第十三条提出,“网络主播应当自觉加强学习,掌握从事主播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

而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内容,主播还需要“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

这一条规定可视作主播行业准入门槛的开始。虽然目前抖音等平台已经要求医生等职业的主播必须通过平台审核,但还未强制要求其它专业领域主播。《规范》一经实施,有助于用户免于受到各种“专家”的误导,同时也增强了各专业领域的权威性。

相比于过去的各类《意见》,《规范》向各平台提出了针对违规主播的具体惩治措施:

一是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要强化警示和约束;

二是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不允许以更换账号或更换平台等形式再度开播。

三是对构成犯罪的网络主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的来说,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靠的不仅仅是监管曾立规,更需要各平台严格执行,各主播自觉遵守。只有在规范中前行,直播行业才能长久地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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